月最低工资标准:
一类地区2490元,二类地区2260元,三类地区2010元,分别比之前上涨了210元、190元、170元。这种工资主要适用于全日制工作者。
小时最低工资标准:
一类地区24元;二类地区22元;三类地区20元,这种工资主要适用于非全日制工作者。
同时要求对到企业实习和勤工俭学的学生,支付报酬需按小时工时制执行,并不得低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。
通过公布的13市的上调最低工资标准,南京、苏、锡、常、镇江地区全境是一类地区,苏北地区宿迁是唯一从市到县全是三类标准地区的,其它地区市区均为一类地区,所辖县区均为二类地区。
1、提高了基层劳动者的待遇。
2、提高了职工病假待遇。
依据规定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%。
3、提高了试用期人员的工资待遇。
依据规定,试用期人员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