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诗经▪ 周南▪ 桃夭》云:“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。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”其中,“之子于归”说的是姑娘就要出嫁。在《公羊传》中也有对“归”的描述,“妇人生以父母为家,嫁以夫为家,故谓嫁曰归。”在古人的观念中,丈夫的家才是女子自己的家,从娘家嫁到丈夫家如同回到了自己家中。
《桃夭》配图
“归”字的繁体字为“歸”。许慎在《说文》中说:“归,女嫁也。从止,从妇省。”许慎所言“女嫁”也就是女子出嫁之意,也认为此当为“归”之原始义。但是,“归”字本义是否为女子出嫁,我们下面再做讨论。
从“归”字而言,我们可以窥视古代的婚姻观念,父系社会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确立。当时的婚姻习俗也已约定俗称,凡男子欲娶妻邻近氏族女子为妻,必须先到到该女子家生活一些时日,恰似当今一些少数民族现存的试婚。时日已过,男子便可带着妻子返回到自己家中。这对女子来说,是“出嫁”,亦称为“归”。
婚姻之事,历来都是家之大事,“男大当婚,女大当嫁”,古时出嫁也是女子向往之事,能找个好婆家当然是心向往之。古时,女子没有社会地位,出嫁之后方有自己的托身之地。后来“归”字便有了“向往”、“依归”之意。《诗》有云:“心之忧矣,于我归处。”此“归”字当是“依归”之意。
但是,“归”字的本义为“女子出嫁”,很值得怀疑。“归”字甲骨文如下:
“归”字甲骨文
至金文才有“归”字与许慎说解“歸”字形近,金文如下:
“归”字金文
依照许慎说解,不少学者认为:“归”之本义当为“女子出嫁”,“歸”字中“止”即为足,为行走之意;“帚”字当是意符,本为“婦”字,省略为“帚”;“歸”字左上部分指小土山,读为“堆”,是音符。照此说法,“归”当为形声兼会意字,就连段玉裁注《说文》时亦说:“妇止者,妇止于是也。”意思是:这里(即男子家)才是女子的住处。许氏和段氏之说解以篆书为据,大概不见甲骨之形。因此,许氏解说之“歸”为后来之形,其原始义便值得怀疑。
篆书“归”字
甲骨文的“归”字,其实不从止,只有“止”上部分和“帚”字。而且甲骨文中的“归”字多为“回来”、“归来”之意。因此,后来不少学者提出质疑,有人认为,甲骨文“归”字左形为“弓”,右形为“帚”,本义由用“帚”扫弓结束打猎或者战争回去。这种猜测并不可靠,因为古人战争或者打猎结束用“帚”扫弓很难理解,只有弓好久不用才需要扫除灰尘,扫弓应该是打猎或者战争出发前才做的事,并非回来才做的事。
其实,甲骨文“归”字当为以“帚”招魂之意,使魂来归,后来引申为归来,又引申为女子出嫁。甲骨文“归”字左形当为“魂”字,由“遣”、“官”字可佐证。古人皆相信鬼神,人死后有招魂之说,以使亡人魂魄归来复活再生。
至此,我们大致梳理了“归”字的含义:原始义使魂来归——引申为归来——女子与丈夫回到丈夫家(女子出嫁)——向往、依归之意。